直流操作電源的應用範圍
在下列情況下,應采用直流操作電源:
1、當變電所、發電站高壓斷路器台數較多、負荷級別較高時,宜采用直流操作電源。直流操作電源為控製、信號、繼電保護裝置、自動裝置和斷路器操作等提供可靠的工作電源。
2、對於特別重要的變電所,為確保安全可靠,應裝設蓄電池作為操作和保護電源,采用矽整流裝置供充電及浮充電用。
3、對於一些小型變電所、發電站,可采用單台矽整流的電容儲能直流操作電源。
4、高壓電動機延時低電壓保護、過負荷保護跳閘等應采用蓄電池或電容儲能裝置作為跳閘的後備電源。
對直流操作電源的要求
對於直流操作電源,除了要求使用壽命長、維護工作量小、設備投資少等外,還有以下基本要求:當采用蓄電池作為直流操作電源時,由浮充電設備引起的波紋係數不應大於5%,電壓波動範圍不應大於±5%。 放電末期直流母線電壓下限不低於85%額定電壓,充電後期直流母線電壓上限不高於115%的額定電壓。